為規范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保障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昆山市財政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江蘇省財政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江蘇省、蘇州市有關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制定背景
2020年9月,江蘇省政府印發《江蘇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省政府第138號令)并于11月1日起正式實施。2021年8月,蘇州市政府印發《蘇州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蘇府規字〔2021〕9號)。上級進一步規范了專項資金管理流程,形成了專項資金管理的全新格局。與此同時,我市《昆山市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昆政發〔2008〕75號)于2008年12月由市政府批轉印發,現已實施十四年。隨著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水平不斷提高,市級財政專項資金規模不斷擴大、范圍愈發廣泛,原《暫行辦法》已經不能滿足新形勢下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實際需要。2021年9月起,我們根據江蘇省、蘇州市有關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規定,結合我市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新需要,制定了《昆山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二、起草過程
昆山市財政局按照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和要求,自2021年9月起開展制定《管理辦法》的工作,經過政策梳理、討論研究,形成了《管理辦法》初稿,重點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征求公眾意見,《管理辦法》初稿在中國昆山網站進行了公示,并向昆山市各區鎮、各部委辦局、各資金使用單位書面征求了意見,根據收到的反饋意見進行了修訂完善。
二是專家論證,《管理辦法》初稿向特邀專家進行書面征求意見,并根據專家意見進行了修訂完善。
三是合法性審查,《管理辦法》通過了法制機構的合法性審查,形成了合法性審查報告。
四是公平競爭審查,《管理辦法》通過了法制機構的公平競爭審查,形成了公平競爭審查報告。
三、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分為七個章節四十九條,貫徹落實了黨中央、國務院對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遵循了新預算法和預算實施條例的新規定,總結了昆山專項資金管理的經驗,結合昆山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體現了與時俱進和務實性,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章:總則。闡述了管理辦法的設立依據、定義、原則和適用范圍。
第二章:設立、調整和撤銷。對專項資金的設立、調整和撤銷進行了規定,明確了相關程序,規定了專項資金實施清單管理。
第三章:使用和執行。對專項資金在使用和執行過程中存在的情況進行了相關規定。
第四章:績效管理和監督。對專項資金開展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進行了相關規定,并明確了專項資金的管理受人大機關、政府部門和社會的共同監督。
第五章:管理職責。對專項資金管理過程中市級財政部門、市級業務主管部門、各區鎮財政部門、各區鎮業務主管部門、專項資金使用單位和個人的有關職責進行了界定。
第六章:責任追究。對專項資金管理過程中的違規違法行為的處置作出了規定。
第七章:附則。對《管理辦法》的相關名詞作出了解釋,并對相關事宜作出說明。
四、主要特點
一是體現“放管服”改革方向。明確規定專項資金實行清單管理,實現清單之外無專項。同時,適度下放項目審批權,區鎮財政部門在完成約束性任務的前提下,結合本級資金安排情況,不改變資金類級科目的基礎上,在同一財政事權內,將專項轉移支付整合使用。
二是落實信用管理要求。引入專項資金信用管理要求,提高專項資金使用安全性。規定了在資金的使用和執行上,由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項目申報和評審工作,并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對申報主體進行信用審查。通過落實信用承諾,促進了申報單位和個人對專項資金申報項目各環節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三是壓實資金管理責任。貫徹《預算法》要求,科學劃分和落實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等各環節職責,壓實各方責任。
四是強化績效管理和監督。從管理原則、績效評估、績效監督等方面,進一步健全了涵蓋績效目標、運行監控、績效評價、成果應用等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五是明確專項資金執行期限。原辦法對專項資金執行期限未做明確規定,修訂后規定專項資金執行期限一般不得超過5年。通過明確專項資金執行年限,提升了專項資金執行過程中的穩定性。同時,《管理辦法》規定市級預算安排的專項資金當年未形成支出的,收回市級總預算,提供資金使用效益。